今年5月,温岭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太平街道宾馆(酒店)的一次性用品提供情况开展突击检查。在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太平街道人民西路某宾馆发现,该宾馆主动提供牙膏、牙刷、梳子等一次性用品。
随后,执法人员向该宾馆负责人通报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关于“宾馆、民宿等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相关规定,并开出该条例出台以来,温岭市文旅系统首张《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宾馆限期整改。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励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业服务提供者提供可循环利用并符合卫生要求的消费用品——酒店环保拖鞋。
根据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宾馆(酒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